2008年11月17日 星期一

教育問題

今年分發入學結果公佈後,7分便能上大學一事使得群情譁然,討論這個現象的文章紛紛出爐;教育部也在最近提出了政策,試圖拉抬大學入學最低分數。但以個人拙見,這項政策毫無意義;而關於此現象的文章,真正抓到重點的實在少之又少。
現在台灣人大多不了解兩件事:1.大學教育並非義務教育、2.接受此類教育是個投資行為。說簡單一點,上大學就跟買股票一樣,一方面沒人逼你一定要做;另一方面,這行為應該著眼於未來的利益,麻煩不要跟著別人一窩蜂地搞。
就這觀點來說,台灣的教育制度大有問題。首先,在國中與高中對於學生的興趣以及未來出路毫無引導與開發,只為了讓學生擁有更高學歷而一味地灌輸知識。再加上台灣的大學院校又多得跟山一樣,這讓台灣人根本把大學教育當成義務教育,很少人有在上大學之前確實想過自己是為了啥上大學。這種狀態下,希望大學生程度高不啻緣木求魚;因為他們之前的學習僅僅是以〝上大學〞這件事為目標,未曾考慮過這是為了什麼,或是上了大學要做什麼。
在這種狀態下,拉抬入學最低分數根本就是僅以自慰的政策:這種政策就跟只准股市漲不准跌一樣,僅僅充實表面數字而對改善現狀毫無幫助。

悲劇與鬧劇

黑格爾曾說,歷史上的重大事件均會發生兩次;馬克斯又為此文加了後語:第一次是件悲劇,而第二次則僅僅是件鬧劇。
回顧台灣歷史,1990年三月所發生的野百合學運可以說是台灣民主的重大事件。自該事件之後,台灣的政府終於面對既有體制與法規已與現實脫節這一事實,而進行了相當程度的修正。綜觀整個事件,這是個不折不扣的悲劇:一個政府竟然與現實脫節到得要由年方二十的學生來指正;亦或是內鬥到要由涉世未深的孩子們來替他們鋪下場台階。無論實情是哪個,對一個國家而言都是悲哀至極的事。
反觀現在鬧得沸沸揚揚的野草莓事件。固然在陳會長來台期間警察執法有不少瑕疵,但民眾的暴力行為也不惶多讓。在野草莓一味以放大鏡檢視警察所謂〝侵害人權〞行為的同時;卻對民眾的暴力行為罔若未聞。此種以〝只准百姓放火,不准州官點燈〞為指導原則的學生運動,只能說是鬧劇一場。